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试行办法出台 10月底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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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深圳市出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等政策。昨日上午,深圳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明确今年10月底至11月底,参保人缴纳20元/人/年保费,患重特大疾病时使用目录内治疗肺癌、乳腺癌等11种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最高可报销15万元。

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试行办法出台 10月底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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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20元/人/年保费

•参加方式和时间:自由参加,10月底可参保

•报销内容:目录内的药品,报销70%。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70%,不设起付线,一个医保年度内报销限额为15万元。

•缴费方式:微信、平安集团的APP、手机短信以及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

一是个人账户划扣,深圳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目前按3632元计算)以上的,保险费可以从个人账户中划扣。

二是现金支付,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未达到3632元的,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保险费由个人现金支付。

三是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市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缴费。

保费标准为20元/人/年

据此前《试行办法》透露,重疾商业险将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模式,报销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在本次通气会上,市人社局医疗与生育保险处处长孙煌辉介绍,9月21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该项重疾商业险的中标人,具体承办参保缴费、待遇理赔等业务,保费标准为20元/人/年,两年内(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按此标准执行

据孙煌辉介绍,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截至上周,全市约有1193万参保人具有资格购买该险种。其中,基本医保一档、二档和三档参保人数各约为300多万、400多万、400多万。

预计下月底便可参保

孙煌辉称,预计今年10月30日起至11月30日,参保人就可以政府团购的形式,缴费参保。11月底,参保人就可享受相应待遇。届时,市人社局将提醒市民在缴费时段内及时参保。值得注意的是,若在缴费时段外参保,参保人须自行向商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手续,保费、待遇按商业保险公司的规定执行。

据了解,重疾商业险的缴费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其中,线上缴费渠道包括微信、平安集团的APP、手机短信以及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等,这一缴费方式预计占比80%以上。同时,市人社局还将在全市开通几十个窗口,接受线下办理。

此外,在职职工可采取以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的形式进行缴费。

孙煌辉介绍,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实行刷卡记账,属于商业保险公司应支付的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与医院和药店直接结算,参保人无须垫付现金;参保人以现金垫付属于商业保险公司应支付的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审核报销。

据悉,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坚持总体收支平衡、保本微利运营原则,净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晶报记者 罗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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