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本地户口需要满足的条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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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口近年的最新资讯了解:
        据了解,早在2010年底,深圳已出台扩大常住深圳的非广东户籍居民在深圳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人员范围。但是其中有四个先置条件:一是要求必须为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二是持有长期有效的居住证,且持有时间已超过一年;三是户口所在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非广东户籍居民,四是要求年满16岁。对于不符合上述四个规定的人群,要办理出入境还是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对于在读学生,2010年的判断标准就是户口在深圳就在深圳办理,户口不
在深圳的还是要回原籍办理。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授权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6个城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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