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所以说:深圳的生育津贴 统一由用人单位领取! ① 申请单位已办理参保手续,要申请生育津贴的职工已经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 ② 已经发放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注意:上述计算公式中假期天数,是按国家《女职工保护法》里规定的假期天数确定。但各城市根据情况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不同的产假天数,所以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项目 假期天数(天) 顺产 98 难产 +30 多胎(每多一胎) +15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 15—30 怀孕满4-7月终止妊娠 42 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 75 计划生育手术项目 假期天数(天) 取出宫内节育器 1 放置宫内节育器 2 施行输卵管结扎 21 施行输精管结扎 7 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 14 ❶ 用人单位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❷ 在“单位申报业务”栏里进行申请,录入费用发生日期,勾选津贴申领情形,并确认已垫付生育津贴。 ❸ 系统将根据数据自动匹配其申请的生育津贴情形,匹配成功的点击汇总上报即可。 温馨提醒 1.匹配不成功的,用人单位需打印出申请表,并附上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诊断证明、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到社保机构申领。 2.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用人单位需指引其员工先完成其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再行申请生育津贴。 3. 此外,生育津贴必须是员工在深圳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或市外发生生育医疗费用已办完报销的才能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