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口离职次月漏交社保咨询
我在深圳某公司工作,今年50岁了,公司一直按照深圳社平工资3倍缴纳的社保,距15年期限还剩3个月未缴纳,9月份公司裁员,当月社保公司仍然缴纳,但10月份因故未能及时缴纳(才知道每月20日是限期),而本人不在深圳工作(公司派驻重庆分公司,本人家也在重庆),考虑深圳社保还有3月就满15年(以前在重庆没有社保),愿意继续在深圳缴纳满15年期限,享受非深人员的社保待遇。 1、由于10月漏交,后面11月起继续按照原养老3400元/月,原医保等约1600元/月继续缴纳(因无单位,只能委托代办机构缴纳)后面3月的保险,缴纳足够15年的期限,这种情况对今后享受社保有何影响?例如明显下调养老退休金等情况。 2、代办机构建议后面3月按照深圳最低社保843元/月(对应最低月工资2030元)缴纳3个月即可,但我不知道这样对后续享受社保是否有明显的影响。 非常感谢!
1,10月漏交,11月起继续交这种情况对以后享受社保,领取退休金没有影响。目前政策,只需累计15年的养老险即可在退休年龄时领取养老金。2,养老险累计15年缴费年限即可,退休养老金跟缴费年限,社保卡内个人账户里的个人余额,是否深户等有关系。具体可咨询社保局: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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