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入户” 的如何补办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申请深圳市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您好! 我想咨询:“随迁入深户” 的如何补办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申请深圳市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我是博士学历,在2015年办理的随迁入户龙岗。后来我与深圳的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在申请深圳市人才补贴时被告之,系统里查不到人才引进记录,没法申请。 龙岗人力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说,正常的流程是,要先办理积分入户,才能获批人才引进、进而申请补贴。像我这样办理了随迁入户的,就不能办理了。我说,这个好像不合理啊,非深户的能申请,深户的反而不能申请了?有没有办法补办? 他们叫问12333。 另外:我的人事档案还在东莞、一直交的是深圳社保。谢谢!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政策的申请范围:   2015年1月1日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2015年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在职人才招调通知、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并在2015年1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不属于《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 可以致电深圳市人社局热线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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